一、支持領域及方向
支持領域:符合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首臺(套)產品。
首臺(套)產品是指在用戶首次使用的前三臺(套)裝備產品或同品種、同技術規(guī)格參數、同批簽訂合同、同批生產的首批次裝備產品。
支持方向:對向外市用戶銷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我市工業(yè)企業(yè);購買本市工業(yè)企業(yè)首臺(套)產品的我市用戶;獲得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保費資助的我市企業(yè)給予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支持企業(yè)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深發(fā)〔2016〕8號)
(二)《關于支持企業(yè)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
三、資助標準和方式
資助標準:
銷售和購買應用:對購買應用本市工業(yè)企業(yè)首臺(套)產品的本市用戶,按購買價格的30%給予獎勵;對向市外用戶銷售首臺(套)產品的,按銷售價格的30%對本市工業(yè)企業(yè)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0萬元。
保費資助:對投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的企業(yè),在國家保費資助的基礎上,給予配套資助。單個項目合并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投保費用總額,配套資助不超過500萬元。
資助方式:采取事后直接資助方式。申報單位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社會公示、資助機關審定。
四、申報條件
申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計劃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在深圳行政區(qū)域內注冊及其在深汕特別合作區(qū)投資控股的法人企業(yè),或在深圳市依法注冊登記的事業(yè)單位、行業(yè)協會和社會組織,項目實施地深圳市或深汕特別合作區(qū);
(二)申報單位守法經營,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
(三)申報獎勵的單位應已實現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銷售或已購買應用我市工業(yè)企業(yè)生產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配套資助的單位應已獲得國家保費資助。
(四)同一項目不得在市政府多個部門申請;已獲得市級政府財政資金資助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復印件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四)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或由企業(yè)法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六)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制造方和用戶方所簽訂的正規(guī)合同復印件(2016年1月1日后簽訂);
(七)產品知識產權的相關證明文件(若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的相關證明文件);
(八)本領域國家一級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查新報告;
(九)獲得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保費補償補助資金的相關證明文件、保單及保費發(fā)表復印件;(申請保費資助項目提供)
(十)《深汕特別合作區(qū)企業(yè)審核意見書》原件(僅我市企業(yè)在深汕特別合作區(qū)投資控股的企業(yè)提供)。
六、申請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17年8月3日至18日18:00?! ?br />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8月3日至23日18:00。